《听说爱情靠进过》转载请注明来源:荣耀小说网rongyaoxiaoshuo.com
我曾认为浩生是上帝送给我的最好礼物,没有之一。
打从大学开学第一天,刚进校园时,第一眼看见的就是他。
自信!傲人!潇洒!是他的代名词。
在大学生活里,他身边永远围绕的一堆女生。
女人对于自己喜欢的人都是害羞的,也不认为自己跟浩生会有什么交集。
甚至于偶尔在校园里远远见到他,也不知怎么的,会悄悄的躲开。
生命中,总有一些令人唏嘘的空白,有些错过,会有些遗憾,让人终生留恋。
原本以为浩生会是我大学时代的一个梦,也是一个留恋。
但是大一下学期一个跨社团的协调会改变了这件事情。
我记得那时我们有八个社团要协调及合作新生迎新会时,场地位置的布置及分工合作的方式。
我们八个社团被学校分配在校园东北角的同一个区域。
我是爬山社的大一代表,为什么会去爬山社呢?
因为那时笨笨的,被我大二直属学长的直属学长,也就是狡猾的魏崴用一盒哈根达斯(hagen-dazs)冰淇淋拐进来的。
魏崴是大三,是爬山社的社长。
浩生也是大三,后来我知道他们两个是中学时代就开始的好朋友。
对了!别误会,我们是爬山社,不是登山社。
登山社是个励志的社团,它们鼓励着大家往高处爬,使社员们有奋斗的方向。
登山社使你任何一刻抬起头,都能看到希望,登顶!
我们爬山社是个颓废的社团,我们绝对不去那种千山鸟飞绝,万径人踪灭最危险的地方。
我们只是放假去那种小山,安全的山,有美丽的风景,能放空一切,获得心灵上的放松与平静就可以了。
其实不是山也没关系,我们没有那么严格的选择地点拉!
☆☆☆
当时我坐在会议室里,其他社团代表陆续进来,我一眼就看见走在最前头的他,心底不由得猛跳了一下。
浩生!
他还是一样的高大挺拔、鼻梁挺直,英俊中带点书卷味。
他手里拿着一个深蓝色的活页夹,当他走过我身边时,我嗅闻到了空气里有着一股极淡却迷人的男人味。
整个会议中,我常常情不自禁地偷看着他,后来,我看到放在他面前的桌牌上写着「高尔夫球社社长陈浩生」。
会议结束后,我想找个借口过去与他聊个两句。
但一堆女同学始终像苍蝇般围绕在他身边,我根本没有机会接近他。
我还记得那时心中不知怎么地,有点怅然的感觉。
『半世浮萍随逝水,一宵冷雨葬名花!』
这首诗是这样用的吗?
但是我惆怅的心是这样的。
☆☆☆
天可怜见,当我正要离开时,无意中发现浩生的蓝色活页夹被放置在角落里,似乎被遗忘了。
我想当面提醒他,但是这个时候我灵机一动,赶紧写了一张小纸条,硬挤进人群,把纸条塞到他的手里。
浩生愣了一下,并没有立刻打开,看来他常收到女孩子的小纸条!
我向他点点头微笑,我对我的微笑一向很有信心,微笑后我看也不看他一眼的,就先离席了。
小纸条有我的电话,姓名,还有一句话。
“你的蓝色文件夹掉了,现在在我手上,请吃饭我就还你!”
10分钟后,就接到他的电话了。
我一下楼,出了会议大门,便见到站在对面向我招手的浩生。
老天!那张脸庞仍是那么迷人!
他三步并作两步跑来,一见到我,便用感激的眼神向我微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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