烈日当空,万里无云,火辣辣的太阳炙烤着大地,肆无忌惮地盛放着光与热,似要将整个世界都烧成灰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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纵目望去,热气蒸腾,万物都被酷暑的淫威笼罩,只剩下蝉叫得更欢了。
在中州东去扬州城的官道上,一行百余人的队伍缓缓地前进着,正中飘扬的旗帜说明了他们的身份,这是一行镖队。
所有的镖师都统一军士打扮,可他们并没有打军旗,唯有锃亮的盔甲与锋利刀枪,在烈阳下闪烁着刺眼的金辉。
“对酒已成千里客,望山空寄西乡心。”吟诗的是一个行走在镖队中的怪人。
如此烈日之下,就算赤身体都会汗流浃背,而他全身上下都裹上了一层厚厚的白布,可周身却没有一滴汗水,看上去和直立行走的干尸无异。
就算是干尸,应该也是一具绝美的“干尸”。
他没被掩盖的脸有棱有角,如同雕刻一般,俊美绝伦,分明的五官中仍有几分稚气未脱,而他湛湛有神的双眼中多了几分看破生离死别的意味,气质与年龄严重的不符让他显得更加怪异。
军旅出身的镖师们当然听不懂怪人吟唱的诗歌,其蕴含的悲伤与离别夹杂着无奈就这样被炎热无情的吞噬。
不懂便有了疑问,问话的是一位中年军士,饱经风霜的历练让他的年龄与自己的样貌严重不符,可笑起来,却有一种说不出的温暖与踏实。
“卢老弟,你这是唱的什么曲?”
怪人并不姓卢,他叫王晓,而此时抑或将来恐怕他都只能叫卢阳。
“林二,不懂就不要瞎说,卢少侠不是在唱曲,而是在吟诗!”接话的是一位老者,戴着一顶破烂的斗笠,穿着青色的军旅便衣,额头皱纹重叠,人却精神无比。
他是镖队里唯一一位年过半百的老者,也是唯一一位称王晓为少侠的人,每当他炯炯有神的目光移到队伍前列,其佝偻的背会情不自禁地挺直,嘴角挂上一抹欣慰的笑容。
走在队伍最前列的是这支镖队的指挥,不敢相信这支严谨队伍的领头竟然是个女子。
清秀的五官,一身戎装也掩饰不住其身段的高挑袅娜,反添几分英姿飒爽,着实的美人胚子。
最引人注目,是她那一双修长圆润的长腿,白皙的美腿在阳光的照耀下,形成一道亮丽的风景线,令人遐想无限。
知道自己又闹了笑话,林二尴尬的挠了挠头,而后憨笑道:“白老爹,你就不要嘲笑俺了,你又不是不知道俺没读过书,俺这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学会写自己的名字!”
“林大哥,这还不简单,改天我教你!”王晓笑道。
“真的!你真的教俺写字?”得到王晓肯定的点头,林二一时间有些手足无措,脸上却笑开了花。
“卢少侠,你是想家了么?真有需要,我去请求小姐放你离开。”白老爹听出了王晓诗中的话语,真诚地问道。
不知是什么词眼刺激到了王晓,他一阵愣神,眼中闪过复杂的色彩。
“卢少侠,卢少侠……”白老爹又跟着叫唤了几声。
“不用了,劳白老爹您费心了!”
“卢少侠,我是看着我们家小姐长大的,她啊!典型的刀子嘴豆腐心,其实她心地很善良的,如果她有什么得罪的地方,还望卢少侠多多海涵!”已为人精的白老爹当然捕捉到王晓眼中闪过的一切,适时的转移话题。
“是啊!木兰小姐真是一个好主子!”白老爹一席话说出了众人的心声,周围的人纷纷附和。
这下王晓可不乐意了,你们居然把一个魔鬼的亲戚,邪恶的邻居说成善良的天使。
他缓缓摊开自己的双手,示意大家看看自己现在的模样。
我现在这副模样,不就是你们口中善良的大小姐所赐?
众军士都尴尬地笑了笑,其实他们也很纳闷,一向待人友好,把仆人都当作自家人看待的小姐,为何会对眼前这名少年如此凶残,甚至可以说凶残得有些可怕。
半个月前,木兰拖着奄奄一息的王晓回到驻地,大家还以为小姐是出于好心救人,后来才发现压根不是这么回事,他们甚至怀疑王晓变成那副模样极有可能小姐所为。
从那以后,一旦扎营休息,木兰都会找王晓切磋一番,然后将他揍得鼻青脸肿,好心的大小姐揍完他之后,还不忘帮他处理一番伤口,包粽子式的处理方式就这么让镖队中的木乃伊诞生了。
十几天的相处,众军士发现王晓并不是什么坏人,反倒和大家相处的十分融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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